来源:新疆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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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新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以来,自治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加强电网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在以下4个方面稳步推进新疆电力体制改革。
启动输配电价改革。随着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步伐的提速,自治区完成了成本监测和成本监审报告的上报,启动了新疆电网输配电价定价测算工作。
市场化交易模式初显成效。2016年,通过新成立的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交易平台交易电量110.3亿千瓦时,为用户降低购电成本约13亿元。同时以“电力援疆+市场化”推动疆电外送,2016年,分别与7个省市签订35.5亿千瓦时“电力援疆”外送协议。
获批一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批复全国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兵团第十三师成为新疆区域唯一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单位,目前,十三师已与大唐新疆公司组建售电公司。
拓宽新能源消纳空间。针对新疆电力产能过剩,新能源消纳困难的问题,2016年,自治区开展了清洁能源替代自备电厂交易,交易电量61.2亿千瓦时,有效拓展了新能源消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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