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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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按照水利部要求启动了"绿色水电"评价试点工作,选择了石泉县胡家湾、汉中市石门等多座环境和谐、管理规范并具有显著社会功能的电站作为试点。首批试点电站将带动和鼓励水电站运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目标"双赢"。
今年9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选择和培养"绿色水电"试点的有关通知,要求每省选择5-10个项目,开展绿色水电评价试点工作。远期,国家将在电价、税收、投资等方面向获得认证的"绿色水电"倾斜。
水电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同时还具有防洪、供水、灌溉、旅游等多种作用,对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但水电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负面影响。绿色水电认证正是适应这种需求的一种管理制度,认证后将使水电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绿色水电"主要针对已运行的水电工程,通过有效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使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确保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处于良好状态,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目前,瑞士实现了绿色水电认证,美国实施了和绿色水电认证相似的低影响水电认证。据了解,通过认证的电站电价将高于未认证的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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