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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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二〇一七年度省水电学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学会工作,促进学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会能有必要的活动经费,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收取会费。
您单位是 单位,请缴纳二〇一七年度会费人民币 元(¥ 元)。对贵单位的大力支持,谨表衷心谢意。
会费请汇:
收 款 单 位: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电支行
银 行 账 号:44050138220100000138
联 系 人:伍展阳 郑耀华
联 系 电 话:020-87364462(兼传真)
邮 箱:gdsdxh@vip.163.com
请贵单位汇款后填好回执并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以便寄回广东省财政厅规定统一使用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