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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首个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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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关于建立广东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广东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这是全国首个电力市场反垄断工作机制,也是国内电力监管机构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电力市场交易领域的首次合作。

 

《通知》明确,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加强自律,不得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交易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对于市场主体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将依据《反垄断法》《价格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

 

《通知》规定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双方商定在日常监测、会商、执法、培训等方面开展具体合作。一是建立电力市场运行监测机制,加强对市场力、电力市场价格、非正常报价及非正常行为影响到市场价格等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二是建立电力市场违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电力市场存在的价格垄断行为,及时通报共享,促进信息资源整合,不断提高监管的时效性。三是建立电力市场违规信息会商机制。定期对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和价格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电力市场交易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建立价格垄断行为联合查处机制,联合对电力市场价格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并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分别实施处罚。五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组织广东电力市场成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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