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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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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月2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2013年至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将安排资金160.5亿元,对纳入全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的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八类重点小型水利工程实行奖补。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政府确定的今后五年小农水改造提升工作量,省财政厅初步测算,5年内各级财政将通过设立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土地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等项目安排的资金160.5亿元,用于小农水工程奖补。
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出台的 《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奖补办法》,该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县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坚持统筹整合,统筹支持水利建设的各类资金和资源,整合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坚持先建后补,以绩效为导向,实行以奖代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坚持改革创新,落实管护责任,培育管护主体,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奖补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管护。
近年来,我省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仅今年全省各级财政专项用于小农水工程建设的财政资金有望突破30亿元。未来还将增加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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