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保部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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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大开移〔2013〕16号)、《四川省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月2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瀑布沟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的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和雅安市汉源县境内,是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第21级。电站的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等综合效益。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引水发电系统、尼日河引水工程和鱼类增殖站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850米,死水位790米,总库容50.11亿立方米,调节库容38.94亿立方米,具有季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3600兆瓦(6×600兆瓦),年发电量147.9亿千瓦时。工程实际总投资258.65亿元,其中枢纽工程投资为94.78亿元。枢纽区环保投资约18152.97万元,占枢纽工程总投资的1.92%。本次验收不含移民工程。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11月批准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3〕295号)。工程于2004年3月30日开工建设,2010年12月26日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川环建函〔2009〕403号),工程于2009年11月投入试运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该工程环评文件经批准后,电站装机容量由环评批复的3300兆瓦(6×550兆瓦)变更为3600兆瓦(6×600兆瓦)。该变更未依法履行环保报批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建设了黑马鱼类增殖放流站,并于2008年9月建成投运,统筹考虑瀑布沟和深溪沟水电站的增殖放流要求,主要增殖放流对象为稀有鮈鲫、齐口裂腹鱼、白甲鱼、中华倒刺鲃、长吻鮠、长薄鳅、重口裂腹鱼和鲈鲤;川陕哲罗鲑、侧沟爬岩鳅、青石爬鮡等鱼类人工繁殖技术尚未成功,正在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圆口铜鱼在大渡河中上游均未发现分布。2010年至2013年,增殖放流了稀有鮈鲫、鲈鲤、齐口裂鳆鱼、长薄鳅、重口裂腹鱼、白甲鱼、长吻鮠、中华倒刺鲃等珍稀特有和保护鱼类共8种约200.6万尾。
(二)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工程确定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327立方米/秒,为坝址多年平均流量的26.6%,采取发电额定流量措施,以及利用深溪沟水电站反调节作用满足生态流量及下游用水需求。尼日河引水工程通过生态放水渠和泄洪闸相结合方式下泄生态基流。工程建有坝下水位在线自动测报系统,设置了出库流量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制定了水库调度方案、下泄供水应急处置方案、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应急方案等。
(三)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了库区水温结构及其下游河道水温影响观测研究工作,设置了水电站坝前及坝下水温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程设置了2处石料场,2处土料场及7处弃渣场,并分别采取了挡渣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施工结束后,开展了覆土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工程设置2处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1处已被淹没,另1处留作为消防用地。黑马业主营地为永久占地,临时施工营地、生活营地均进行了绿化及植被恢复。
(五)工程实施了场地整治、开挖边坡工程护坡、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区扰动土地整治率97.5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2.99%,土壤流失控制比0.51,拦渣率98.75%,林草植被恢复率97.71%,林草覆盖率26.24%。工程已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办水保函〔2013〕945号)。
(六)水库蓄水前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库底清理。2010年3月通过了四川省扶贫移民局组织的蓄水阶段移民专项验收。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四川省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电站试运行期间,最低保障一台机组运行,没有出现过停机状况,根据运行记录,通过机组发电和下游深溪沟水电站的反调节作用,下泄流量不低于327立方米/秒,尼日河引水工程通过生态放水渠和泄洪闸相结合方式下泄不小于下泄3立方米/秒的生态基流,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二)水温监测结果表明,坝前断面库表水温和库底水温呈现分层现象,通过下游深溪沟水库的混合以及沿程河道的增温作用,下泄水温(深溪沟坝下)与来水水温(瀑布沟坝下)相比小于0.3℃,水库下泄低温水影响不明显。
(三)库区调查水域各断面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尼日河引水工程库区及坝下河段水质均能满足Ⅲ类标准要求。因蓄水后水体自净能力降低、库区网箱养鱼等原因,水体富营养化指标分析结果表明库尾和坝前均为中营养。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弃渣场、临时施工营地
等绿化、生态修复措施的后期管护,加强水生生态监测,加快川陕哲罗鲑、青石爬鮡、侧沟爬岩鳅等鱼类的人工繁育技术的研究进度,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库区水质污染、富营养化的防治,继续开展水温影响监测和水温影响减缓措施研究工作,开展流域梯级生态基流联合在线监控工作。3至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我部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凉山州环境保护局、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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