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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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99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4〕73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电力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成立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召开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您提出的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有关建议,我们完全赞同、积极采纳。
一、关于合理设定新能源利用率指标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高效利用。为适应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的新形势,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明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省间电力灵活互济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湖南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湖南与周边省份电网互联互通,指导电网企业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加强省间互济。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中,将湘粤等灵活互济或背靠背联网工程纳入提前储备类项目,组织有关单位深化研究论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按此,我们正组织开展省间电力灵活互济工程有关研究,将综合考虑湖南及周边省份电力供需形势及特点,统筹研究后续互联互通工程,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发展。
三、关于统筹推进抽水蓄能开发布局
一是加强全国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统筹。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绿色调节电源,开发建设应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大规模跃升发展的需要,统筹好项目布局、资源条件、技术经济性及本地区电价承受能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目前,国家能源局在全国抽水蓄能需求论证的基础上,正在开展全国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将统筹各省份电力系统需求与资源条件等因素,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是研究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跨省跨区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正在编制《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充分考虑抽水蓄能电站提供的调频、调相、爬坡等辅助服务功能,推动抽水蓄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激励抽水蓄能最大程度发挥灵活调节能力。同时,积极推动抽水蓄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并按市场价格结算,以市场机制引导抽水蓄能电站在适当区域内参与系统调节。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以高质量消纳新能源电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目标,探索抽水蓄能科学合理调用模式,促进抽水蓄能灵活调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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