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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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从湖北省物价局网站获悉,7月14日,湖北省物价局对宜昌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夷陵区坦荡河二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予以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该省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指导意见,以及《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124号)规定,核定夷陵区坦荡河二级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336元/千瓦时(含税),年上网电量为1115万千瓦时(装机容量3200千瓦、年发电利用小时3519)。
据悉,上述价格将从该电站发电机组正式交付商业运行时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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