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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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平均负荷率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平均负荷率标准。海南省就近消纳项目输配电费核算平均负荷率标准统一核定为40.93%。
本通知适用于经海南省能源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近消纳项目准入条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需满足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的核心要求,具备清晰的物理界面、安全责任界面和完善的分表计量条件。
详情可见:关于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平均负荷率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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