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点击数: 620
我国 756 座大型水库的总库容为7499.85亿m3,占全国水库总库容的80.45%。总的来看,我国大型水库大坝的建设、运行和监管比较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良好,工程运行性态基本正常,在设计标准和设计运用条件下,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状况总体良好。然而,水库大坝的建设和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少数工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高度重视。突出的问题包括:
(1)水库大坝统计的可靠性、完整性问题。由于水库大坝数量多、分部门管理等原因,我国水库大坝统计一直较为薄弱。不同部门,包括部级大坝中心、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等,分别对各自管辖的水库大坝建立了数据库,中国大坝协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也建立了相关的数据库,如全国坝高 30m 以上大坝数据库、全国病险水库数据库、全国溃坝数据库等,但总体上来看,这些数据库难以做到动态更新,完整性和可靠性也难以保障。
(2)水库大坝应急管理的问题。随着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同步,我国逐步建立水库大坝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根据调研,已建大型水库大坝工程中,有88%的工程已编制了应急预案。但从水库大坝应急管理总体来看,还存在如下问题:
应急预案不完善。工程尽管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但对可能发生的溃坝险情等缺乏应对办法;
应急组织协调性差。工程管理单位与地方政府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决策和协调联动等方面沟通、衔接不够,地方政府在应急处置方面的责权以及区域性公共安全的联防联动机制不明确;
应急设施不足。水库大坝应急处置对放空设施设置有一定要求,在出现超标准洪水、超设防地震、恐怖袭击等应急情况下,应能迅速降低库水位。根据调研,由于技术标准缺乏相关要求,近年兴建的面板堆石坝都没有设置放空设施。另外,目前国内外闸门最高设计挡水水头为160-180m,工作水头120-140m,随着坝高增加,有一部分高坝不具备设置放空设施的条件;
高坝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足。高坝工程需要在100m、甚至150m以上水深情况下进行检测、修补和加固,而我国现有技术和装备只能满足60m以内水深检修要求,一旦出现异常情况,难以及时降低水位和检测、修补、加固;
梯级水库群存在安全风险。对大江大河上的梯级水库群,目前工程设计、建设、运行中尚未采取足够措施控制和降低风险,一旦一座水库因超标准洪水、超设防地震或重大隐患造成溃坝,将会给整个水库群带来严重后果。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从2008年到2010年,安排资金完成了624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消除了工程隐患,提高了防洪减灾能力;之后又启动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然而,我国现有的各类水库9.8万余座中,绝大多数兴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限于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水库建设先天不足,加之多年运行,病险问题普遍存在,虽经多年治理,但病险问题依然突出。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从未来看,大坝的除险加固和安全管理任务依然繁重。
(4)技术标准不完善。现行技术标准缺少针对坝高200米以上特高坝的专门技术要求。我国现行的拱坝、重力坝、土石坝、面板堆石坝等设计标准明确规定适用于坝高200米以下工程,对于坝高大于200米的特高坝工程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自1991年9月坝高240米的二滩工程开工,特高坝建设开始突破现行技术标准适用范围,2005年11月开工的锦屏一级工程,坝高突破了300米。目前已建在建坝高200米以上的水库大坝有13座,还有十几座准备建设。这些特高坝工程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面临地震烈度高、地质条件复杂等更大技术难度挑战。尽管特高坝工程都针对重大技术问题开展了专题论证,但由于工程建设难度大、面对的工程技术问题复杂,在建设和运行中,一些工程仍然出现了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其深层机理和经验教训应当加强研究和进一步总结。另外,规范要求对200米以上特高坝工程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但缺少对专门研究论证的内容、范围、深度的具体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
特别声明:水电学会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