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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改革“施工图”公布 电价改革成关键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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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和相关配套文件的情况。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也就是中发20159号文,部署了电力改革的任务。随后,有6个分别的配套文件于日前,也就是11月26日正式发布,包括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运行的规范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受电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这6个指导意见被相关负责人称为电力改革的“施工图”。

 

具体说来,它规定了很多电力改革关键环节的具体措施,比如输配电价,单独的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也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以及全面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简单来说,就是想要放开两头就要先要管住中间。输配电价的改革其实已经在一些地方进行了试点。

 

电力市场相关的设置也在这6个配套文件当中予以明确,电力市场将由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构成,中长期市场主要开展多年、年、季、月、周等以上的用电交易和可中断负荷、调压等辅助交易,而现货市场主要开展日前、日内以及实时电量交易和备用调频等辅助交易。

 

电力市场其实又分为区域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省级电力市场将在各个省市之间建设,区级电力市场包括全国较大范围和一定范围内的优化资源配置的电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目前是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中心分别依托于国家电网公司、安邦电网组建,负责落实国家计划以及地方政府协议,促进市场跨省跨区的交易。

 

对于市场主体的准入方面,发电企业和用户的基本要求是参与到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其项目要符合国家规定、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并网安全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而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须为介入电压在一定电压等级以上,容量和用电量都比较大的电力用户,新增的工业用户原则上都应该进入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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